各相关学院:
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文件及通知精神,我校将开展地方高校“区域与国别”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2026年度第二批人员遴选及选派工作,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选拔项目情况
(一)项目基本情况
1.项目名称:地方高校“区域与国别”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;
2.合作高校:巴西圣保罗州立大学;
3.专业方向:国际关系、语言学、经济学、社会科学、文学等(可覆盖我校区域与国别研究院、外国语学院、公共管理学院、商学院、历史文化学院、文学院等),具体请参考附件2;
4.经费资助: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学习期限内的奖学金资助,合作方免除境外学习期间学费。
(二)选派人员基本条件
1.符合《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》(参考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4048)和《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指南》(参考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3795)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;
2.具有中国国籍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政治素质优秀,身心健康,无违法违纪记录;
3.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;
4.申请人“拟留学专业”应与项目专业一致,具体申报材料可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说明,学生申报请参考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3801;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申报参考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3800;申请人须在网上申报前完成所有材料准备,并于网上申报时上传系统。
(三)选派要求
1. 基本条件
(1)访问学者:留学期限为3–12个月。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,年龄不超过50周岁(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,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。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;
(2)博士后:留学期限为6–24个月。须为应届博士毕业生、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、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。其中,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;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。年龄不超过40周岁(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(3)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:留学期限一般为36–48个月,具体以外方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。须为项目单位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(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),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;
(4)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:留学期限为6–24个月。须为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,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,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;
(5)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:留学期限为3–12个月。须为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,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2. 选派专业
国际关系、语言学、经济学、社会科学、文学等(可覆盖我校区域与国别研究院、外国语学院、公共管理学院、商学院、历史文化学院、文学院等),具体请参考附件2。
3. 外语条件
申请人外语水平须达到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(具体条件可参考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3804)。圣保罗州立大学委托我校开展外语水平测试,测试通过后方可获得外方出具的语言合格相关证明,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二、选拔方式
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采取“个人申请,学院推荐,专家评审,择优录取”的方式进行选拔。申请人材料通过专家评审后,相关信息将在校内公示。2026年第二批人员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:2026年6月1日–10日。
三、第二批人员选拔流程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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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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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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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体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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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2026年4月27日前 |
申报人员校内报名、学院选拔 |
申请人按要求准备材料,正式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学生填写《湖北大学学生公派出国项目报名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教师填写《湖北大学教师公派出国项目报名申请表》(附件3),签字盖章后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曼城楼)202室; |
2 |
2026年5月15日前 |
校内初审报名人员资格 |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组织校内专家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,并将初审情况反馈至合作院校; |
3 |
2026年5月30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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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公示 |
学校对申请人进行公示; |
4 |
2026年6月1日0时-11日14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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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员网上申报 |
1.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(https://sa.csc.edu.cn/student)进行网上报名,按照《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请材料及说明》在线提交申请材料; 2.申请人将相应纸质材料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曼城楼202室); |
5 |
2026年6月20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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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材料 |
1.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在线审核申请材料后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; 2.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具单位公函、人员名单等推荐材料; |
6 |
2026年6月20日-7月 |
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材料 |
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对各单位候选人进行材料审核,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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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2026年7月底前 |
录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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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; 2.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由项目实施单位转发至被录取人员; |
8 |
2026年8月起 |
派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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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取人员陆续派出。 |
四、咨询及联系方式
1.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人:沈伊蓝
电 话:027-88661393
2. 项目联系人:
区域与国别研究院 苟晓姣
电话:027-88660223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
2026年4月16日